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廉洁承诺书
根据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,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“回扣”和提成等不正之风,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,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,特作如下承诺:
一、药品、医疗设备、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,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。
二、药品、医疗设备、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,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,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。
三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不得有以下情形:
(1)未经备案在院内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;
(2)未经医院同意在院内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;
(3)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或使用的医疗器械数量;
(4)对医院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、资助、赞助;
(5)误导医生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,夸大或者误导疗效,隐匿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(医疗器械已知的不良事件信息)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(事件) 信息;
(6)在门(急)诊、住院部、检验科、设备科、药剂和信息部门等医疗诊疗重点区域活动;
(7)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。
四、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药品、医疗设备、医用耗材的宣传,学术讲座、会议、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。
五、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、医疗设备、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。如有违反上述承诺,我们愿意接受停止在院所有销售活动、取消中标资格、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,直至停止业务往来,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。
本承诺书一式三份,一份存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,一份存医院采购部门,一份存经营单位。
公司名称:(盖章)
企业承诺代表:(签名)
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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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条:医药代表来院预约登记表

琼中县人民医院
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医院地址:营根镇虎卫巷1号
备案编号:琼ICP备2021002284号-1
备案编号:琼ICP备2021002284号-2
医院总机:0898-86222316(正常工作时间)
总值班电话:18889305516(非正常工作时间)
急救中心:0898-86224222 ( 不提供患者咨询)
患者咨询:0898-86224222 (工作日)
投诉电话: 0898-86225136 (工作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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